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活动特点

栏目:黄金市场 发布时间:2020-09-11 浏览量: 2783

    非法经营黄金期货活动特点

   (一)精心选址,频繁招聘员工。为营造公司有实力的假相,此类公司往往在某个城市的黄金地段、办公设备及环境一流的写字楼租用房子做为办公场所,然后通过中介虚假注册成立公司,所设定的经营范围也比较广泛,给自己披上合法的外衣。并通过硬件设施的完善,误导投资者认为其是一家有实力的,有经验的公司。并且采取与正规交易所(如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会员单位合作,获取正规交易所二级会员代码,以达到混淆投资人视听的目的。同时,还在互联网上以高薪为诱饵长期招聘业务员。招聘后对员工进行简单的培训,虚夸现货黄金保证金业务的优势,以高额的佣金诱惑业务员为其招揽客户。在公司的安排下,业务员以电话营销的模式,向不特定人员拨打电话推荐其公司的黄金业务。但一般的业务员无法接触到公司的核心业务,业务员的实际任务只是将有意向的投资人招揽到公司了。而对业务员招揽来的客户,则由公司的核心人员向客户宣传、介绍其公司代理的黄金业务。对于有客户的业务员和在公司工作时间较长的业务员,公司则以种种理由或制造各种苛刻的要求将其解聘或迫使其辞职。从而使其不法行为不被发现。

   (二)以高额回报和变相期货交易为诱饵,诱导投资人参与投资。在向投资人介绍时,大肆宣传黄金现货保证金业务具有24小时交易的优势,通过互联网与国际黄金交易所的行情连接,实时参与国际黄金交易所的黄金业务交易;交易中可以买涨买跌,双向开仓,与期货交易一样,却没有期货交易的高风险;在交易中,采用保证金交易的方式,将资金放大五十至一百倍,以杠杆效应完成合约交易,以小博大,收益很高;风险可控,在投资失误时可提取黄金。在介绍中,以“收益放大几十倍”、“黄金现货保证金”、“黄金现货延迟交割”等具有诱惑力的说词招揽客户,以投资黄金之名,行保证金交易之实,有意规避法律法规,误导投资人。但是,我国的黄金白银的管理和期货交易管理都比较严格,都是专营制度,必须要在国家授权批准的情况下才有资格进行交易。虽然目前我国的黄金市场是开放的,但是国家政策规定,个人投资者进行相关保证金交易是不允许的。在目前国内所有的保证金品种中,只有上海黄金交易所的T+D业务是通过审批的,而且它有公开的市场、合法的资金进出渠道以及透明的交易方式。但因其涉及黄金现货的提取,因此仍不对个人开放。而此类投资公司将其经营的这种交易方式称为“外盘交易”。这种交易的风险无比巨大,假如投资者看错方向,合约价格波动超过2%,而投资者又没有及时补充保证金,投资者的交易帐户就会被强制平仓,血本无归。

   (三)在交易过程中设置障碍,使投资者无法获利 。首先,报价不实是最为常见的。在招揽投资者入场投资时,这些公司往往会以报价是纽约、伦敦、香港的黄金交易价格或与上海黄金交易所的交易价格挂钩为诱饵。一旦投资者参与投资,这些公司所代理的境外公司给出的报价却不是先前承诺的交易价格。这些境外公司给投资者的报价一般都是延时的或者根本就是自成体系的。在信息不对称的前提下,投资者进行此类投资,亏损的机会远远大于获利。同时,此类投资公司为了赚取大量佣金,会安排公司的客户经理经常以指导为名,让客户频繁进行交易操作,投资者不可能从中获利,还要因此支付大笔的佣金。此外,此类交易的最大风险并非来自“外盘交易”令人咋舌的杠杆比例,而是对赌公司的存在。这些投资公司对其所代理的境外公司的状况并不了解,也无从了解。而其所代理的境外公司常使用的手段是将自己设定为客户(投资者)的交易对象,用“对赌”的方式赚取投资者的资金。在交易时,这些境外公司的报价不是通过正式的期货公司进入场内,而是有自己的系统和交易软件。通常情况下,由于投资者得到的信息不对称,出现亏损的几率就非常大,而作为和投资者“对赌”的公司,就将投资者的损失收入囊中。一旦投资者盈利,想要平仓时,这些公司就会在投资者使用他们所提供的交易软件中使用技术手段,使已经盈利的客户无法进行交易,系统往往会提示投资者还未成交或者将报价系统停止,让交易系统无法登录。所以即便投资者盈利,由于系统的“故障”也会让投资者错失良机。